原目录的制定为消毒和上海博迅YXQ-50A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(非医用)设备的监管提供了极大的帮助,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,消毒领域产业的相关技术、理念在
不断进步。显然,该目录已经与实际产生了一定的矛盾,比如微波灭菌设备在医疗领域几乎不再被应用,上海博迅YXQ-70A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(非医用)设备目前已经不属于医疗器械,“煮沸灭菌”的叫法不严谨等。可见,迫切需要对本目录进行修订。
2 目录修订的主要思路
要对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目录进行修订,首先要弄清该目录的范围和界限,其次要明确子目录框架的内在逻辑。
2.1 目录划分的范围和依据
《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》( YY/T 0287— 2003 )中“医疗器械”的定义是:制造商的预期用途是为下
列一个或多个特定目的用于人类的,不论是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仪器、设备、器具、机器、用具、植入物、体外诊断试剂或校准物、软件、材料或者其他相似或相关物品。这些目的是:①疾病的诊断、预防、监护、治疗或者缓解;②损伤的诊断、监护、治疗、缓解或者补偿;③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、替代、调节或者支持;④支持或维持生命;⑤妊娠控制;⑥医疗器械的消毒;⑦通过对取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体外检查的方式提供医疗信息。因此,可以以此为定义作为区分的依据,用于医疗器械消毒的设备或器具属于本目录。